一、商标意涵:
1.商标,指任何具有识别性之标识,得以文字、图形、记号、颜色、立体形状、动态、全像图、声音等,或其联合式所组成。
2.审查期间约10个月左右。
3.商标权期限自注册公告日起算10年。可于权利期间届满前6个月内办理延展,商标权每次延展为十年。
二、申请商标所需准备资料如下:
1.所欲申请商标之文字、图片(以图档为佳,例如JPG、TIFF)、记号、颜色、声音(例如乐谱、音讯档)或立体实物,亦可提供所欲申请商标之名片或文件资料。
2.若申请人为自然人,请提供自然人的姓名、身分证字号及地址;若申请人为法人机构或公司行号,请提供法人机构或公司行号的名称、代表人、统一编号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