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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阿霞饭店」商标争议!2审判第3代赔第2代450万

台南知名的「阿霞饭店」第2代和第3代的侵害商标争议,2审判决出炉,法官认为第3代吴健豪在网络上宣传营销,侵犯当时取得「网络经营权」第2代的权益,判赔450万元,全案还可以再上诉。阿霞饭店1940年创立,经营已经84年,过去家族协调把经营分成网络和实体饭店两块,而这次的官司就是第3代接手的吴健豪被姑姑告侵权。
 
台南知名的阿霞饭店,厨房从一早就开始忙碌,新鲜的抱卵螃蟹是招牌红蟳米糕的重要食材,阿霞饭店爆发商标权争议,2审判决经营实体饭店的家族第3代吴健豪得赔获得网络经营权的姑姑450万元。
 
阿霞饭店第3代吴健豪:「现在是智慧财产和民事诉讼。」
 
墙面上的老照片,创办人和兄弟家族合照,他们共同打拚让阿霞饭店在美食之都台南占有一席之地,政商名流的留影看得出来风光历史,阿霞饭店由创办人吴锦霞和5弟吴寿春共同开设,2009年4月接手的家族2代做了协议,把经营面向分为实体店面和网络销售,后来第3代除了本店经营,也创了锦霞楼,加上架设网络宣传等,这些举动让网络经营的第2代认为违约侵权,1审认定锦霞楼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而2审认定网络营销确实侵权,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阿霞饭店第3代吴健豪:「现场的经营,如果有包含客人说他来要分享PO文都不行,这件事情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有疑虑的,消费者跟我们沟通的管道,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困扰,针对我们的权益去提出诉讼。」
 
官司2审判决,第3代败诉得赔450万决定要上诉,而第2代的网络商城低调回应,已经交由律师处理,老字号美食餐厅的家族争议还没有落幕。
 
(文章来源:2024-05-03 17:12 三立新闻网 记者王绍宇、朱怡蓉/台南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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