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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三大疑义待沟通 专利商标「对审制」还要再等

经济部去年将专利商标审议新制「对审制」送入立法院审查,但相关草案因立院届期不续审而退回。由于这是重新建构一套兼具专业与效率的审议机制,被外界高度重视今年是否会完成三读、依照原定计划2025上路。对此,经济部官员坦言,针对这项新制,涉及多单位、多面向,将聚焦三大疑义持续与外界沟通。
 
专利/商标「对审制」相关草案包括五大重点,参考日美经验,在智慧局内设「复审及争议审议会」,专责处理专利商标复审及争议案件,专利商标申请案件被否准后,或是对权利有效性有质疑者,可以进入复审或争议案件处理制度,而这次变革较大的就是专利再审查制度改为3人审查之复审、商标废除异议制度,对于审议决定不服者,不须再走诉愿程序,可直接向智能财产及商业法院起诉,且准用民事诉讼程序,终审法院由最高行政法院改为最高法院。
 
在届期不续审之后,将持续汇整外界意见来讨论。经济部官员表示,由于这项变革涉及行政与司法单位,智能局也相当重视外界意见,目前仍在持续沟通,但也归纳外界意见有三大疑义。
 
首先,对审制虽然有权利双方当事人,但外界质疑专利商标申请案的准驳应属公法范围,是否可以真正准用民事诉讼程序,从最高行政法院改为最高法院;草案规定专利举发案件提起诉讼准用民事诉讼程序,采强制诉讼代理,现行行政诉讼制度可代理专利诉讼案件的专利师是否可以继续延续的诉讼代理人资格;考虑到要另外成立「复审及争议审议会」,由于再审查由1人审查改为3人审查之复审制,再者原举发案由两人审查改为争议案之3人审查,智慧局需要增加大量审查人力,因此将会针对这些建议持续与司法机关及外界沟通。
 
(文章来源:2024-02-19 09:12 旺得富 邱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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