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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溫體牛名店商標權大戰 「總」與「總統」差一字大不同

主打溫體牛肉的涮牛肉餐廳「牛總」,發現同行使用「牛總統」作為店名,且專賣溫體牛肉,為此控告「牛總統」楊姓負責人及店長涉嫌侵害商標權;台北地檢署認為,2家餐廳的店名字數、讀音及涵義均不同,商標也不一樣,消費者應不會混淆,因此將「牛總統」楊姓負責人及店長2人不起訴。
 
檢方認為,關於「總」這個字的稱謂,一般人通常會認為指的是總裁或總經理,鮮少有人以總字代稱總統,2家餐廳的店名差了1個「統」字,涵義即明顯不同,此外,「牛總」以牛頭為商標,「牛總統」則是牛隻的全身,2家餐廳商標的明顯有異。
 
楊姓負責人庭訊時否認侵害「牛總」的商標權,他指「牛總統」的商標是由他所創,取名緣由來自於餐廳專賣台南的溫體牛肉,所以店名即以牛字當作第一個字;另外,取名總統2字則是該餐廳視來店消費的賓客如總統一般款待,「牛總統」與「牛總」在字面的意義上完全不同。
 
檢方另將2家餐廳的商標送交台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進行鑑定,結果認定2家餐廳的商標外觀、讀音及涵義均不同,消費者不致於產生混淆或誤認,檢方因此認定「牛總統」沒有侵害「牛總」的商標權,予以不起訴。
 
 
(文章來源:2021-07-23 11:50 自由時報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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