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最新消息

2023-08-10

阿堂咸粥商标卖65万没人要 老板欠百万债偷转给儿子判无效

台南在地知名老店「阿堂咸粥」创办人张春堂,因替大儿子做保欠银行百万债务不还,导致债权人连续三次将「阿堂咸粥」商标声请拍卖,未料从起标165万降到65万都流标,债权人再次声请强制执行,却发现张春堂暗中将商标无偿转让给小儿子,债权人认权益受损向法院提告,法院判张春堂父子败诉,须涂销商标移转登记。
 
根据判决书,张春堂的大儿子张明照于民国85年找父亲当连带保证人,向庆丰商业银行借款221万,还款期限到期后仍欠110万。事后银行将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并三度101、102、106年间商标权强制执行公开拍卖,但全部流标。
 
事后资产管理公司又在111年10月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商标权,未料该商全以转移给小儿子。由于张春堂名下并无其他财产,管理公司认为张的行为损害权益,声请撤销移转行为。
 
但是张春堂辩称,他在89年间以本人名字「阿堂」申请商标,但因身体欠佳,于是将全部生财器具连同商标权以20万让给小儿子,由其继续经营。
 
张纯堂也主张,「阿堂」2字是以他本人名字作为命名,有其身分专属性,再加上制作之各式虱目鱼小吃,用特别配方烹调,口味异于其他同为虱目鱼小吃做法,因此一般人取商标也很难发挥商业利益,价值有限,因此他以20万转让给小儿子,并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但法官认定,张春堂无法证明小儿子有将提领之现金交付给他,用以支付转让系争商标权权利金,因此对张春堂表示已将「阿堂咸粥」全部生财器具连同争商标权让与给小儿子不足相信。
 
另法官也认定,根据张春堂父子提供智财局标章权移转契约书记载,「兹让与人同意将其所有的注册阿堂咸粥商标标章无偿移转予受让人」,已足以认定张春堂是无偿将商标权移转给小儿子。法院判张春堂父子败诉,须涂销商标移转登记。
 
(文章来源:2023-06-23 07:54 中时新闻网 戴志扬)
 
注:转载之图文若有侵权,烦请告知永信国际专利商标联合事务所,将尽速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