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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智审法最大幅度修正 司法院说明9大重点

立法院12日三读通过《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修正草案,增订36条、修正41条,规范密度较现行法仅41条大幅增加,这是智审法施行14余年以来,最大幅度修法变革。司法院12日说明,本次修正重点在于营业秘密的保护更为完备,使护国群山安稳发展,并建构更具专业、效能及符合国际潮流的智慧财产诉讼制度,共有9大重点。
 
司法院表示,智审法2008年7月1日施行以来,仅于2011年、2014年进行微幅修正,随着实务案例累积,司法院筹组「智审法研究修正委员会」,先后进行18次会议,听取审、检、辩、学及关系机关各方意见,综合学理与实务运作,并参考国外立法例,全面通盘检讨并进行制度性变革。
 
司法院说明,本次修法共有9大重点,首先,将第一审智慧财产民事事件明定专属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管辖;侵害一般营业秘密罪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改由智商法院第一审智慧财产法庭审理;另配合国家安全法规定,增订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刑事案件,由相当于高等法院层级的第二审智慧财产法庭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同时明定最高法院应设立专庭或专股办理智慧财产案件。
 
增订营业秘密卷证去识别化的代号或代称、卷证信息获知权及修正秘密保持命令制度,并将违反秘密保持命令罪,改采非告诉乃论,提高刑责;另引进境外违反秘密保持命令罪。
 
第二,增订实行强制律师代理制度的特定事件,或其他事件因案情繁杂或有必要时,法院应与当事人商定审理计划。另为提升诉讼效能,并规范违反审理计划事项的法律效果。
 
第三,考虑智慧财产民事事件具高度法律专业,为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审理效能,新增特定类型的智慧财产民事事件(如因专利权、计算机程序著作权、营业秘密涉讼之民事诉讼事件;上诉第三审及再审事件等)皆强制律师代理。
 
第四,参考日本《特许法》规定,引进起诉后得声请法院选任中立技术专家,执行搜集证据程序的「查证」制度。又为求专业、妥适、迅速解决当事人纷争,增订准用商业事件审理法实行的「专家证人」制度。
 
五,增订建立司法审理与行政审查间的信息交流制度、征询智慧财产专责机关意见制度、专属授权的诉讼告知义务及知识产权有效性判断歧异的再审限制,以避免裁判歧异。
 
第六,技术审查官制作的报告书,法院认有必要时,得公开全部或一部内容;且应给予当事人辩论机会,始得采为裁判基础。降低被害人举证的证明度,另课予被控侵权行为人具体答辩义务。
 
第七,修正扩大运用科技设备参与诉讼程序对象,及增订裁判正本得以电子文件送达。第八,为保障被害人的权益,增订准用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害人诉讼参与规定。第九,修正「更正再抗辩」制度及「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等规定,强化诉讼的纷争解决机能。
 
司法院表示,未来会持续举办各项智慧财产诉讼研习课程,并加强营业秘密、国安营业秘密诉讼保护等专业研习,强化法官的专业知识养成;并藉由各级法院设立办理智慧财产专庭(股),及智商法院智慧财产法庭实施民刑分流制度,以建构专业、妥适及迅速审理智财案件的诉讼制度。
 
(文章来源:2023-01-12 16:14 自由时报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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