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恐怖片、愛情短劇或是動作電影,搭配適當的音樂可加深觀眾對影片的共鳴,音樂無疑是影視音產業的靈魂。但在網路興起、智慧型手機以及行動裝置普遍的年代,影片的製作門檻大幅下降,素人、學生、小型商業體都可以創作「微電影」。所以,音樂的利用就相當重要。而一般創作人由於不瞭解音樂市場的授權模式,故常發生「微電影」完成後,要播放或放到網路才發現沒有取得音樂著作或錄音著作的授權,若事後仍無法達成授權協議,則大大阻礙此種諸如微電影等新媒體產業之發展與流通。
為了協助像微電影這種影視音新媒體建立音樂授權的概念,本局於6月9日建置了「影視音產業利用音樂專區」,透過資訊分享的方式介紹音樂授權的流程、提供授權實務常見問題的說明,並彙整各種授權管道,期待可協助利用人方便洽談授權,解決實務授權不便之困擾,進而發展、提昇我國新興的影視音產業。
(文章來源:2015年07月05日 第109期 智慧財產權中文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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